Sunday, August 13, 2006

爱岛风电

从1995年到2005年,推动爱尔兰风力发电发展的政策动力主要来自欧盟和爱尔兰的全国性法律:到2005年一次能源消费从2000年的2%增加到3.75%;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比重从2000年的6%增加到2005年的12%。这项政策出台的直接原因是履行东京议定书的责任,即到2008-2012年间,爱尔兰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得高于1990年的113%。同时欧盟范围的法律框架协议EC Directive 2001/1771/EC要求爱尔兰到2010年,其电力至少有13%应该来自可再生能源。
为履行这些法律义务,爱尔兰政府从1995年起启动了“替代能源项目”计划,要求爱尔兰国家电网公司优先保证风力发电入网,电力公司全额购买风力发电公司所发全部电力,电力公司获权从收缴的电费中获取一定比例的补贴。爱尔兰2000-2006年度全国发展规划分配6千7百欧元预算用于加强和改造电网投资、支持替代能源项目、资金鼓励小规模项目的发展。爱尔兰电监会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发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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